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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23:35     浏览量:1080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农安县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5个岗位,计划招聘48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农安县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4日至2004年9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9:00至2022年9月8日16:00。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和农安县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图片以姓名+证件名的格式命名,并将所有材料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的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格式发送的按报名失败处理)。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的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300K之间。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附件1”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地区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附件2),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3285017。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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