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招聘条件 |
药学部药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药学、制药工程专业, 30周岁及以下。 |
感控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
医务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30周岁及以下。 |
党政办公室 干事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文类专业,30周岁及以下。 |
后勤科干事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30周岁及以下。 |
医学装备科 工程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30周岁及以下。 |
信息科 网络管理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类、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 30周岁及以下。 |
备注 | 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2022年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可参加此次考试,要求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附件链接下载),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正常工作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医院官网公示;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感控科医师、医务科医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技能考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
3.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出现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时,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面试前进行公示。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考试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笔试考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2.人事科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3.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4.未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由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替补。
5.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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