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与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江西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等落户医院。医院是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防盲协作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是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江西省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挂靠医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序号 | 部门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临床眼科 | 专技岗 | 2 | 眼科学(105116);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 | 项目办 | 专技岗 | 1 | 土木工程专业(0859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3 | 医院感染 管理科 | 专技岗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或临床医学(1002、105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名。 |
备注: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cdxfsykyy@126.com)。请按照以下要求发送邮件: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姓名+某大学+硕士研究生+某专业+应聘某岗位),并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硕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生,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请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请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在报名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勿上传)。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每名应聘者须在报名期内上传报名材料,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3)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及公告均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不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邮件。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6318917
联系人:李老师
四、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考试用具。笔试成绩7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及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聘用。
5.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各环节成绩将在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进入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2.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要求身心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医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进行资格条件复查。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在面试考核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和公示结束后一律不递补。
6.在接到录用通知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原则上要求在1个月内报到并入职,未按时报到并入职者视为主动放弃。
七、聘用、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2.新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绩效工资按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八、疫情防控及其他要求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属地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届时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发布,请应聘者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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