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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6 14:41     浏览量:1369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能力。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保险科科员岗1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会保险科科员岗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方式


三、应聘要求

1.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系统”(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提交应聘材料。

2.应聘时间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社会保险科科员岗1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

2.开考。按照招聘岗位总数与应聘人员总数1:2的比例确定是否开考。

3.笔试。笔试按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人员。

6.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7.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一个月。

8.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9.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0.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社会保险科科员岗2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

2.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3.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试用期满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吕老师,薛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8260,025-85891669,025-85891535

六、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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