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详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明确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岗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3、报名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东副楼402室。
4、报名电话:0539-6107901。
5、所需材料:
(1)《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承诺书》(附件3);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注明姓名);
(5)退伍军人报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提出聘用建议。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在当年度如因聘用人员辞职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空岗时,根据空岗情况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考试、体检及考察期间,应聘人员进出需主动扫验“场所码”,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温,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9-6112008。
郯城县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