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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招聘消防巡查员、灭火救援战斗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16:37     浏览量:908

佛山市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全区镇(街)专职消防队人员缺编情况,乐平镇消防救援所拟招收消防巡查员5名,乐平镇专职消防队拟招收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

二、招收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4.招聘对象限男性,且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消防巡查员

招聘人数:5人

要求:男性,18-30周岁(即1991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7日出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2、灭火救援战斗员

招聘人数:7人

要求:男性,28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8日以后出生),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准驾车型为A牌照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以上报考所需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工作地点:乐平镇专职消防队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所在地现有消防救援员待遇发放,年薪9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执勤中队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五)消防巡查员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8小时在单位工作,轮流值班制度。

灭火救援战斗员服从不定时上班制度,24小时在岗,每月休息8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

(1)《三水区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一并提供证明一份);

(4)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资料交至乐平镇专职消防队105室,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每名报考者只可报1个职位。如有不明,请联系用人单位,联系电话:87653172,联系人:胡雨微。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仅工作日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体检等。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22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消防基础知识》,笔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笔试采取集中考试模式进行,笔试相关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体能考核

(1)消防巡查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10米×4往返跑、长跑和纵跳摸高三个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2)灭火救援战斗员:依据《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三项评分标准按照年龄段划分。

体能考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双杠臂屈伸×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且笔试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如考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5、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后进行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可到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招录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3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三)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七、防疫要求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粤康码“绿码”及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应聘人员近期如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必须报告并经医疗机构专业指引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

(四)考生应如实报告居住小区或区域有无涉疫人员,如实报告防疫期间有无出入境、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五)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参加考试前,请考生打印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室前交工作人员,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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