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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22:57     浏览量:865

一、招录计划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全社会招录政府专职队员19名,岗位为战斗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无口吃、纹身、狐臭及其他传染性疾病;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18至25周岁,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28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不满两年的人员或持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

5.身高不得低于165CM;体重不得超过(少于)标准体重的20%,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5。

6.具有一定的身体素质。经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7.服从管理且有团队意识,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制度。

8.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工作时间、地点

1.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休息8天。

2.地点:新县213省道蔡庄政法小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用工形式

由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五、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每人每月3500-6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择优选学驾驶。

5.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9月01日-2022年09月30日

2.报名地点:新县213省道蔡庄政法小区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照3张。

4.咨询电话:18238285597 0376-2958968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为必测科目,所占分值为50分;单杠一练习,所占分值为20分:其他科目各占15分,考核达标标准见附件。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参加体能测试。

(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者可进入笔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按照笔试人数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由新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可凭体检收据报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队伍退役人员、退伍军人优先参加政审。

(3)政审由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4)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实习期

所有录用人员实习期为1个月,在实习期间,如若发现有不适合继续工作的相关情形时,消防大队可不予录用。实习期间工资按2000/月的标准发放。

(五)签订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七、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由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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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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