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意见,以及《市委编办关于下达天门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报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均在天门市人事考试院服务大厅现场进行。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东湖路20号 天门市人事考试院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728-5257899
(二)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在网上下载附件3报名表)、缴费、资格审查同时进行: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接受报考)、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3张以及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缴纳笔试费用100元。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领取准考证:2022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五、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市发改委经党组研究后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两周左右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四)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即考生折算为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不得低于4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40分或者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现就“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试加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上述项目人员在2022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分]×40%=笔试总成绩。
3.上述人员中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招聘上述人员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加分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进行公示。
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考生持相关项目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未领到证书的,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相关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持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上述人员于9月19日至9月23日到湖北省天门市东湖路20号市人事考试院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登记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资格。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1、市发改委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以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市发改委经党组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市发改委咨询联系人。市发改委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市发改委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进行发布。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
(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发改委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发改委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市发改委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市发改委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市发改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发改委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