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和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医务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来院工作。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院拟招聘医疗、医技等岗位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聘用形式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4.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岗位所在科室人员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同一科室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下载“2022年应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在登记表中插入近期免冠照片。Excel表格以“科室+岗位+姓名”形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发送至:1005110586@qq.com。
(二)报名时间
截至9月21日16:3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网上报名后,并于2022年9月22日11:30前添加QQ群:344157716,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将在QQ群内通知,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人员本专业各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4)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应保证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因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试环节及入围条件
1.医疗、医技岗位分为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三个环节,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理论知识20%,英语1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职能岗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每个环节各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
2.第一环节考核后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比例进入第二环节;按第一、第二环节考核累加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最后环节。
3.各环节考核后,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以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笔试环节中专业理论知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下一环节。最后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均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五、体检
根据最后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存在人格缺陷及其他精神疾病的,医院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公示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及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详见招聘岗位。
2.试用期及相关要求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笔试或技能操作、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7521
单位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14楼B005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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