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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邮政管理局财务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2-09-09 11:16     浏览量:733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泰安市邮政管理局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技能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适应岗位必要的身体条件,不得隐瞒身体状况;

5.符合亲属回避要求;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要求

岗位设置:财务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协助处理账务,准备和报送会计报表;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账凭证、银行对账、票据管理;财会资料的准备、归档和保管;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办理税务报表申报,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辅助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等。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业要求: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登记表》(可到泰安市邮政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与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及能力的材料电子版(如相关证书、证件等)及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到邮箱:admin8088701@ta.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财务。

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中按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应聘的,面试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用工关系。

四、待遇

待遇从优,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必须填写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泰安市邮政管理局所有。

3.联系电话:0538-8088713(工作日期间09:00-16:00,午休时间除外)。

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d.spb.gov.cn/sdsyzglj/c103514/indexshi.shtml

附件: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财务岗位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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