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城管协查员40人。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湖里区招聘城管协查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9月)》(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注明:从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离职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www.hul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湖里区枋湖路29号一楼),联系电话:5631977。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⑦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3)《报名表》可直接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报名点领取。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4.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面试前由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初审合格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经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可降低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依然不足2: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领取准考证(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经研究决定,本次招考不设笔试环节,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招考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核验动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6.资格复核
体检前,体检人选需进行资格复核。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小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以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由考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再次面试,以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资格复核由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和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7.体检
体检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8.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考核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9.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10.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1.工资及待遇
按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湖里区关于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厦湖委办〔2019〕62号)以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月(2022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986年9月(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报考人员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或学位的,也可报考。
3.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
4.本次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是否递补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5.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6.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湖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聘活动之前。
7.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8.本次公开招聘接受湖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
9.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10.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