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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16:20     浏览量:124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6名、新闻宣传人员1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
(四)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一)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法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或者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新闻宣传人员,具体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能独立完成视频、照片的拍摄,熟练使用后期编辑软件,熟悉新媒体运营(微博、微信、抖音等);有较强的策划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编写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取得学士学位者优先录用。
(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或者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起至9月22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6)1张近期全身个人生活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贵港市港南区西南大道与廉石路交汇处)或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治部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1299。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自行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测试。
司法辅助岗位主要考察法律方面的知识;新闻宣传人员笔试主要是考察新闻宣传信息写作技能、综合性材料撰写、办公软件常识、语言理解与资料分析能力等;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主要考察警务专业知识、应急处突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音表达能力等。
应聘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试标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录用。
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考核。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言行举止、精神风貌、思维判断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等。
2.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外发布录用公告。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相关待遇
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员,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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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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