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收养和安置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残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我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报考人员可与我单位人事联系。
(三)参加过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11.6分。今年内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将附件2《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在有效期内)、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信网)、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ierfuliyuan@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5946132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
邮箱:dierfuliyuan@163.com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2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