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司法辅警,不限性别,招录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20周岁以上(2002年9月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辅警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军警院校毕业者和具有一定的警务技能、体能和驾驶技术熟练者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辅警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两个月,具体薪酬参照《衡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2日起至9月16日止,报名地点设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二),联系电话:0734-5809806。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2 张,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由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阶段。
五、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参加辅警体能测试的需签署《自愿报名参加辅警体能测试风险责任书》
《风险责任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2、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总分,按1:2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面谈,地址在衡山县人民法院。
六、政审
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聘用。
八、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安排至各庭室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辅警;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疫情防控
因疫情特别防护期,报名者应携带戴口罩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对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市(无症状感染者地市)或有感染者活动轨迹地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证病史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有必要,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4-5810208。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衡山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4-5809806(院政治部)。
衡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