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加强新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2〕31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参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招才〔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6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本学历层次对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硕士研究生;
3.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平顶山市新华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6.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nhuaqu.gov.cn),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2022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2022年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5日17:00,新华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2年9月25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若不重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2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于2022年9月27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按照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减免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拟享受考务费退回政策的人员,另行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华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6.注意事项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向新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春华国际·茗都二十号楼八楼)提交提供《新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信息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考试人员健康申报表》。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效其内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复印件。
(2)《2022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1份。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还须提供《新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前考生须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
六、政策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工作或参加任何招录(招聘)考试。本次引进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
七、防疫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并按要求扫描场所码和接受体温测量,无异常情况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相隔2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2.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笔试及其余时间应按要求佩戴口罩。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请参加面试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5.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并按照要求提前落实来平返平人员报备(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或微信公众号“健康鹰城官微”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同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八、其他事项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4938065;
政策咨询电话:0375——3783309;0375-7071095;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本次引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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