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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0:48     浏览量:1326
因工作需要,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需招聘2名编外人员,协助做好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后勤保障工作及窗口服务数据录入工作。现将招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宣传活动的策划等工作;
2.负责窗口服务数据录入工作;
3.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热爱知识产权事业;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优先,有驾驶经验优先。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公文处理能力,能独立思考、组织撰写各类公文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有1年及以上政府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4.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积极的服务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4.其它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地点
1.东部办公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号楼3层;
2.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应聘人员需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2.报名方法:有意应聘人员填写《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考核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z83376748@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核
组织资格初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
六、薪资待遇
人员到岗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五险一金按照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福利办理。咨询报名电话:22032318。
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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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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