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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13 10:08     浏览量:1044

根据《中共阿拉山口市第二届委员会2021年第34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㈡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㈢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如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年龄限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下午19:30。

2.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lskrmyy@163.com。

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下载并如实填写的《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⑵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⑶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⑷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⑸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

4.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㈡资格审查

医院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㈢面试

面试将采用视频面试的方式,届时将由医院工作人员通知到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加入钉钉开展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㈣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时间为3天,考生试工报到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报名材料经审核后,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2.成绩:试工后组织试工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工(含试工考核)×50%+面试×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㈤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㈥聘用

体检无异常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㈦试用期

按本院规定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及综合管理岗位必须先行试用1个月,若试用期内不符合医院岗位需求或自觉不适合岗位要求,将解除试用,期间执行薪资2500元/月;若试用期结束的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人事科医务科等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待试用期结果合格后将予以聘用,试用期薪资执行正式聘用薪资;若医院及试用人员双方在试用期内均满意,将予以聘用,试用期薪资执行正式聘用薪资。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前6个月应发工资5259元/月左右(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综合治理奖金、精神文明奖金和取暖费按照阿拉山口市有关规定发放。

自签订劳动合同起连续工作满6个月,经向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推荐后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本地同等学历在岗新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薪酬。

㈠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

㈡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须进行年度考核。

㈢住宿由医院统一提供,伙食费每月缴纳50元。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在考核招聘全过程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909-6995565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69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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