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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翠亨新区2022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0:39     浏览量:895

中山翠亨新区是广东省政府2012年批准设立的省级新区(经济功能区),2013年3月25日挂牌成立,地处于南沙、前海、横琴三个国家级新区和广深港澳四大城市两个“同心圆”中心位置,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环珠江口100公里范围的“黄金内湾”,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战略平台。总规划面积226平方公里。在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上,翠亨新区被赋予“中山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阵地、面向未来的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区、中山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示范区”三个定位。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支持中山建设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翠亨新区等特色平台建设,把中山、新区摆在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目前,新区正在抢抓“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和深中通道建设窗口期,加快推进开发建设。深中通道通车前,基本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城市形态和功能基本成型;依托产业基础和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以“4+X”(健康医药、装备制造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为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对接国内外城市优质科技、产业和创新资源,打造湾区西岸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和人才高地。

现根据工作需要,翠亨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合计14人,其中专业职员10人,事务职员4人,分别为:

1.党建综合办:党建综合岗1人;

2.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岗2人;

3.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程建设窗口1人;

4.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建设工程技术审查岗1人、水务管理专业岗1人;

5. 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桥梁工程岗1人、房建工程岗1人、工程前期岗2人;

6. 产业发展局:产业创新研究岗1人;

7. 投资促进局(统计局):产业招商岗1人、专业统计岗1人;

8. 科技金融局:项目管理岗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职业素养良好;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具有相对应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岗位有专业任职资格要求的,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办法:

(1)通过扫码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hdrenlizy@163.com,邮件名命名为“岗位+姓名”,报名二维码如下:

图片3.png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7日(星期三)至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5:30,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 王小姐,梁小姐。

咨询电话:0760-85522229。

2. 报名所需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无效),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或插入电子相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方面工作经历的,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如有其他能证明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一并提供。

(7)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PDF扫描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以及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9月30日前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如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按照1:30比例择优筛选参加笔试的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

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借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通过资料初审合格后,将另行通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笔试时间与地点。

2.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书面文字能力及分析能力,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申论(60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翠亨新区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示。

(五)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及证件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考生方能参加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考生通过笔试环节后,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六)面试面谈

1.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考生通过笔试后,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人选并在翠亨新区公众号及官网公示。

3.面试之前会对考生进行证件原件查验工作,请考生携带报考资料以及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谈者,取消面试资格,视为弃考。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统一安排进行职业倾向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能力。面试和深度面谈一并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论笔试成绩排名,均视为不合格。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综合考虑职业倾向测试结果和综合成绩,择优选择。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要求参加考察、体检的,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或不同岗位同一专业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及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九)办理入职手续

经批准后,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录取人员报到。

四、疫情防控安排

如遇疫情影响,取消笔试环节,调整为云面试,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按照1:10比例入围云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云面试比例,经综合研判报区党工委同意后实施;面试面谈环节相关事宜视疫情防控形势、面试面谈人数等情况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决定是否正式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考生有义务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面谈成绩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面试面谈成绩有效期为六个月: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含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6.试用期满不合格,未能正式录用的;

7.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申请离职的。

(四)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行面试。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岗位经面试面谈环节后,如遇应聘人员不足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导致岗位空缺的,综合考虑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意愿及面试面谈排名,经审批及公示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七)为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做到诚信应考,任何人不得作出有可能导致考题外泄等影响公平应考的行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透露、发布考题相关信息。有考生参与泄露考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760-28118016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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