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明人社〔2020〕250号)《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购买服务成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20〕7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辅助做好劳动监察、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泰宁)的人员;
4.2021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届、2020届离校未就业(以2021年8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和重点聘用2021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6日-9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三)报名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四、组织面试、体检
1.资格确认: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组织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如遇多人报名同一岗位时要通过量化评分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以该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1:1时,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3.统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以该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报名时应现场填写《2021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报名及面试当天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报名及面试地点,否则取消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报名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1.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用人单位公告栏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至少为一年。
3.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县人社局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泰宁县政府门户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名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2368、7835389。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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