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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3:47     浏览量:1136

为满足临港开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方式

临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1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验收评估、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聘年龄在3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化工与制药类相关专业、化学类相关专业。

4、有化工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经审查合格,专业、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人数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

计划招录人数

1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安全工程

2

2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3

制药工程

4

4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5

化工安全工程

6

精细化工

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

化学类

化学

3

9

应用化学

10

化学生物学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至9月2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促进中心孵化器一号楼102。

3、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相同岗位工作经验者提供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白底1寸电子版照片及纸质版2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以上资料准备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审查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开发区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六)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开发区相关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承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开发区相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开发区相关部门将招聘情况上报开发区党组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人员,由河北慧恩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年薪约8-12万元(税前含社会保险、公积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须仔细阅读《》(附件),按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317-75598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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