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委托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办事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政务服务工作,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2.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办事人员报名表》。
4.报名须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1寸照片5张。
5.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联合审核。
6.咨询电话: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6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0951-4020042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史知识、时事政治、区情市情、行政能力测试、政务服务相关知识等。
2.笔试分值为100分。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人数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单位社会保险自试用期起缴纳。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95391323)。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7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按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