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1名,从事相关行政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行政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胜任行政辅助工作要求,熟悉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离退休可缴满15年社保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退伍军人、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 9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一楼信访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2、《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可下载附件填写)。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此次招聘不设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拟聘任岗位的相关知识。
(三)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工作。
五、聘用期限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电话:0771-5825702。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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