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94名,其中珠海市人民医院17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26名、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3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6名、珠海市口腔医院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珠海是广东省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滨海风景旅游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相连,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珠海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地方立法权。2020年,中国100座大中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排名中,珠海已经连续三年位列第一,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生态文明奖”等称号;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中国最具有幸福感城市。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是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引领者,局领导班子凝心聚力,带领全市卫生健康人抓牢用好“四区叠加”战略机遇,从思想观念先行、改革创新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绿色发展先行高规格谋划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卫生健康事业国际化、现代化要求,以满足珠海人口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着眼于产业发展的健康支撑、交通提升的医疗便利、城市跨越的功能配套、民生为要的具体体现,推动“健康珠海”建设提格、提升、提质、提容、提效,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高地,营造良好的引才、用才、留才、聚才的环境,大力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卫生镇、省卫生村覆盖率100%,荣获国家卫健委2020-2021年度“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优秀单位,成为广东省内唯一获评优秀单位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机构。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在广东省实现“六个率先”,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救治和科研攻关做出了“珠海贡献”。率先建成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国首个5G智慧医院海岛基地,全国首个上线的地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获得世界智慧城市大奖中国赛区安平大奖,2021年12月作为全省唯一城市入选2020年度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及广东省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无偿献血、智慧医疗、健康城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连续30年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连续24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为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珠海市口腔医院等5家我局所属医疗卫生健康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各单位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
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和2022年博士应届毕业生。
说明: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条件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由招聘单位综合研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工作经历年限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9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在各招聘单位设立考点,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EMS邮寄材料报名方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 单位 | 门户网站网址 | 邮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珠海市人民医院 | https://www.zhhospital.cn/ |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行政楼(15号楼)303室人力资源部 | 黄老师 | 0756-2158152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 http://www.fuyou.cn/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3366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A区10楼人事科 | 盘老师刘老师 | 0756-2310534 0756-2313098 |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https://www.gbyy.com.cn/ |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502室人事科 | 招老师李老师 | 0756-8136238 |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 http://wsjkj.zhuhai.gov.cn/mbzx/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和正路166号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办公室 | 蔡老师梁老师 | 0756-2390926 0756-2390928 |
珠海市口腔医院 | 微信公众号:珠海市口腔医院 | 珠海市香洲区吉莲路2号 珠海市口腔医院803室 | 杨老师朱老师 | 0756-3331306 |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
(1)各类已毕业人员(社会人员):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表上贴1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④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2)2022年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表上贴1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③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已毕业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考生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注:以上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采取直接考察方式的岗位,考察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方式,及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其他信息在该单位的门户网站(市口腔医院为微信公众号,下同)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并关注该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珠海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初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为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无实践技能测试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配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7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落实到位。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来(返) 珠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香港、澳门及境外来(返)珠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有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落实“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已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抵珠后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具体以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防控政策为准,且动态调整。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查阅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技能考核期间粤康码为黄码、红码;6.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等现场活动的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同上,监督或投诉电话:市人民医院(0756)2158137、市妇幼保健院(0756)2313407、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756)8136834、市第三人民医院(0756)2390917、市口腔医院(0756)6933266。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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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1:珠海市人民医院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2、附件1-2:珠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招聘岗位表
3、附件1-3: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及高级职称招聘岗位表
4、附件1-4: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第三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