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疗卫生 安徽

蚌埠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17:56     浏览量:735

为做好2022年度蚌埠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8人,具体计划见下表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职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学生处

专职辅导员

2001706

4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

28周岁

以下;有高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或上学期间有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

男性,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学生处

专职辅导员

2001707

4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

28周岁

以下;有高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或上学期间有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

女性,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年龄要求的“28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属于符合“有高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条件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对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高校”包括大学、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一年以上”指12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仅有工作证明但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但因违规违纪等原因未予转正定级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上学期间有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10月7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办法:填写硕士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表)。

3.发送至bbyxyzp@bbmc.edu.cn;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直接填写岗位代码)”,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

网上报名添加附件时请将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简历命名为“×××××某某某简历”(×××××为岗位代码,某某某为报考者姓名),如“01102张三”及“01102张三简历”。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小二寸证件照),登记表和简历的大小不能超过2M,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简历者,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签署《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见附件),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

1.资格初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2年10月14日,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将于10月14日公告中说明。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其中:

2.1.属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需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若所在学校已采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请所在学校出具该校已采用网络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出具纸质协议书,且该考生本人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有效证明。

2.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3.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4.历届的硕士研究生在进入体检环节之前,未曾就业的,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已经或者曾经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许报考我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诚信承诺签字。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心理健康测评、专业测试三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重点考察与辅导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与学生管理基本知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工作业务常识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职业伦理与规范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科目为学生管理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加试考生和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评

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需现场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在指定场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基本技能展示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时间为8分钟。基本技能展示考察应聘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展示形式为召开主题班会,时间为12分钟。

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学校成立专业测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专家组人数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布笔试入围者名单时一并通知。

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专业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测试中基本技能展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测试中基本技能展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若无异议,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二)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五)学校制定了工作人员校内跨岗位轮岗、交流、挂职规定,应聘人员到岗后,需服从学校相关的工作安排。同时,应聘人员到岗后,两年内需入驻学生宿舍,每晚在岗值班。

(六)疫情防控须知。根据《安徽省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版)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注意以下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前14天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与防护。测量记录个人体温,记录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相关症状。避免非必要聚集和跨区流动,实时关注考试地、居住地防疫要求,倡导前14天应聘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2. 应聘人员须签订纸质版健康承诺书,根据蚌埠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入场考试须核验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两码),并测量体温。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由蚌埠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从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校本部)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邮编233000

电子邮件:bbyxyzp@bbmc.edu.cn

单位主页:www.bbmc.edu.cn

特此公告。

蚌埠医学院

2022年9月14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