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加强石龙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2〕31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参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招才〔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员40名。现将石龙区2022年招才引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区战略,为石龙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招聘原则
结合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缺口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引进对象
1.国内“双一流”高校取得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国内高校取得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2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公告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和石龙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有关本次招聘的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将通过石龙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hnpdsslqzzb/index.html#/index)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9日9:00起至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2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报名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2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及《疫情防控承诺书》。
4.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引进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的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于2022年9月26日17:00之前,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时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8.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石龙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三)考试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考生应及时关注石龙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需本人携带《2022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务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石龙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5)参加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健委《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
七、政策待遇
1.引进人员均安排到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执行标准。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人员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八、防疫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并按要求扫描场所码和接受体温测量,无异常情况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相隔2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2.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笔试及其余时间应按要求佩戴口罩。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请参加面试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5.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并按照要求提前落实来平返平人员报备(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或微信公众号“健康鹰城官微”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同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九、其他事项
(一)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和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协调招才引智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确保招才引智工作有序推进。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引进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及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主动接受区纪检部门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石龙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375-7069605 0375-706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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