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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9月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8     浏览量:1907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校医院疫情防控相关医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优良,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有爱岗敬业和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强,执行力强。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2021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医学检验专业1名,招聘条件为:

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专业,有临床检验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且具有检验师证书。

二、用人方式

经招聘考核确定的拟聘人选,学校统一组织与具有人才派遣资质的派遣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为1年,聘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协议。

三、报名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须与招聘单位联系人通过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以及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其中,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材料(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线上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后期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

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发扫描件至邮箱: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

(3)身份证

(3)临床检验师证书

(4)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

(5)其他获奖证书

(6)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

(8)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四、招聘考核

本次自主招聘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统一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招聘考核过程。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确定。可包括面试、试讲、现场操作测试等多种灵活方式。

招聘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列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自主确定是否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可列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安排,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葛晨娇

联系电话:0431-84566143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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