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6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3)。
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报考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考生应于2022年 9月15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考生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9月15日(含)。
报考岗位条件中标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是指专门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应届毕业生”的界定见《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
定向招聘2020年以来从辽阳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岗位(见附件3),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本岗位的所有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合格人选,依次选择报考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择岗位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如出现招聘单位机构调整变化,被聘用人员随报考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岗位查询
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考计划、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aoyang.gov.cn/,下同)网站查询。
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在工作日时段内向招聘单位联系人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在《报考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2、3)中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可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见附件4)。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可在2022年9月19日8时30分至9月23日12时登录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考生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信息不能更改。
2.初审。报名期间,市人社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只对考生提交的照片和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查。考生应按本人学历专业等条件,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考生于2022年9月19日8时30分至9月23日17时登录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有关部门咨询。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审查后,须于2022年9月19日8时30分至9月25日12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要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当报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2:1)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考生请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
四、考试办法和要求
(一)笔试
1、笔试方法及内容
笔试异地购题、异地阅卷。所有考生均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试卷分3类,其中,综合管理类为A类、中小学教师类为D类、医疗卫生类为E类。各报考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见《报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2、3)。考生备考时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10)。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自带黑色钢笔或水性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50%+《综合应用能力》(100分)×50%。
3.笔试成绩的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供的报名端口查询,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次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方法。面试异地购题、异地聘请评委。市直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岗位面试工作由同级人社部门负责。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面试时间。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确认。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所有考试成绩均为并列者,以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报考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应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市直的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的体检工作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市)区及市人社部门审查。如递补,按该岗位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聘用及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5、6)。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阶段咨询电话:0419-2311546(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8:30-17:00)
其他阶段咨询电话 :0419-4123684(工作日8:30-17:00)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2、2、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市区)
3、202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信息表
6、附件6: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附件7: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