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2〕15号)、《南靖县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选聘工作方案》(靖委组综〔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南靖县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从已参加“福建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以下简称笔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南靖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9月15日)考生中,公开选聘党建指导员2名(A岗)、科技服务员3名(B岗),具体选聘职位详见《2022年南靖县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名者需分岗位类别报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南靖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党建指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踏实肯干,热爱基层工作,自愿到基层一线;
3.敬业奉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名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聘用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二、日常管理和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县委组织部进行指导监督,确保专岗专用,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必须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科技服务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政策待遇。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聘用服务年限内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绩效、工会等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三)聘用管理。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牵头考核合格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转正聘用。聘用服务期间,以用人单位党组织等为主组织实施考评工作,重点考评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四)后续管理。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要求具有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等工作经历的岗位,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未被聘用者,可与用人单位续签1次为期2年的过渡期劳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生活补贴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政审、公示和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南靖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16日8:00至9月21日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县委办3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①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参加“福建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分数证明;报名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收复印件,原件退回);填写《南靖县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每名报名者仅能报名党建指导员(A岗)或科技服务员(B岗)中1个岗位。
②在职报名者应于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③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报名,受委托报名人员,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原件),并按要求提供报名者的相关材料。
④报名者或受委托报名人员需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防控措施,参加报名前要核实个人福建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确保为“绿码”。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南靖县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确定体检对象
党建指导员(A岗)、科技服务员(B岗)分别根据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在报名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满额为止。入围最后一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①烈士子女;②参加“三支一扶”、“社区服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体检前,因报名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由此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报名该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对象,补足名额为止。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本次选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迟到、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从该岗位报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政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联合进行政审。
2.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含取消政审资格)的,从该岗位报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从该岗位报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及聘用
本次选聘分岗位类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且体检、政审都合格的情况时,由现场抽签决定被选聘者,现场抽签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选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告、通知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予以公布。
(二)报名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现象,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对选聘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县委组织部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赖先生,0596-6035080,15716052518。
(四)因政策变动,选聘方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应无条件接受。
(五)本选聘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