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备案,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投递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邮箱投递报名
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22日
邮箱地址:gdzzbrcb@163.com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详见资格审查内容)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资料备注相关名称(如:身份证、学历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将进行邮箱投递报名资格初审,及时反馈报考情况。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
报名地点:湖南农业大学(文渊馆前坪)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和《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此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只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
(3)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
2.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提交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面试准考证发放
邮箱投递报名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需提供所需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现场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和出现重大知识、政策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每组5个评委相加除以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分(即每组所有评委分数相加)高低排序;如果面试总分仍相同,则按所有评委评分中最高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果还相同,则按所有评委评分中第二高的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择岗
报考同一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需进行择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00867。
六、疫情防控
根据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请报考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在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考试服务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附件:
桂东县委组织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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