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加快推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禁止被录(聘)用为公务人员的情况: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附件。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
(2)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相片(JPEG);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高等教育期间历次学习经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PDF格式,有二维码标识);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PDF扫描件(如规培证、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进行编号并整合为文件夹,压缩发送至邮箱hnswyrs@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6.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准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自误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公布。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
2.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应试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等网站,核实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审阅和对其在原工作(学习)单位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和法治观念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公示期满,不存在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查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2553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