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82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牧野大地、卫水之滨,位于豫北中心城市新乡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占地2450亩,建筑面积65.46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交通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方向)63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是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首批“河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优秀典型案例全国20强”“中国技能大赛冠军选手单位”“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河南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全国技术能手8人,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职教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以及“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领军人才等各类优秀教师80余名。
二、专业及数量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 | 招聘 | 招聘 | 学历 | 年龄 |
高技能人才 | 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2 |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仅限高职);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数控技术 | 1 |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仅限高职);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或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
5.报考人员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之后,所获奖项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资质证件、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最低为1: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
2.试讲按所报岗位及学科,讲一节微型课,满分为3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70分。
3.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使用,未能实现争取或调剂名额的,依照竞赛名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面试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学校报到,由学校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学校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报名
1.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获奖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同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工作时间。
5.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楼922房间)。
6.联系人:仝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3—3721008。
7.报名人员入校前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和健康码均为绿码,外地来(返)新人员需遵守新乡市防疫政策。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 edu.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校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