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长白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1.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特警、文字综合岗位。
2.招聘人数:特警岗位20名(男性)、文字综合岗位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吉林省白山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年龄18-35周岁;特警岗位要求年龄18-30周岁。
4.特警岗位需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限学历),文字综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长白县公安局从事辅助工作一年内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新党校二楼)。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长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程序。登陆长白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长白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长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因工作性质及招录专业的特殊性,本次考试招录人员特警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4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文字综合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特警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文字综合岗位按照朝鲜族、财会专业优先录取)。
(三)测试和考试
1.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2.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10×4折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100米跑、10×4折返跑、立定跳远(计分方法见测试细则)
(2)测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选出面试人员进行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单》中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以上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对辅警岗位总成绩前25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长白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合格后组织对入围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证明、退伍军人证、无违法犯罪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文稿材料等原件进行校验;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
2.辅警工资待遇3300元/月,县财政局负责,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等相关社会保险。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
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长白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正常方可报名(进入考场)。
2.报名、笔试当天,考生需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日报名、笔试、面试。
3.考生到达报名地点(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于报名、笔试时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7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长白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6.报名咨询电话:0439-8818192
7.监督举报电话:0439-8235610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