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22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22〕5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3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年龄需符合简章岗位设置条件。
6.具备相应的师范类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限师范类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㈡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2年9月前取得(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9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 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浦城县劳英路145号)。
3.联系电话:0599-2842340。
4.报名方法: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下载填写《2022年浦城县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师范类专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面试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0月15日,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2842340。
浦城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