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津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会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和CAD软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类注册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土建工程师5名: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等规划建设管理相关专业;
2.消防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缆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消防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网格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辞退未满三年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东津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现行的薪酬体系执行,年工资8-10万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资料
1.填写《东津新区(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与材料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蓝底)同版登记相片3张。
4.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办法
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到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301办公室报名(襄阳市内乘G01路、539路、16路公交车到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站下车)。
四、资格审查
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五、招聘流程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员等步骤依次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考试内容占20%)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内容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笔试成绩可加3分;博士学位笔试成绩可加5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员达到岗位录取数的1:3及以上即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
2.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发布后,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内容和形式。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拟设两个面试考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人事信息栏提前3天通知考生。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面试考官打分实行签名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面试题本、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封存备查。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查询。在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官网查询成绩。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结合本次招聘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6.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
7.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
8.确定人选。根据组织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招聘人员。
9.公示。对拟招聘人员在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10.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与区党群工作部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按照区建管中心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六、防疫须知
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时,需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 0710-3352834
东津新区(经开区) 党群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