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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5:12     浏览量:890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为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拟组织麻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麻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公告及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通过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089进行。报考人员通过以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9月26日8:00至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件的清晰扫描件,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多岗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每天的报名实时数据,以便合理选择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9月29日17:3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17:00前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1、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均可缴费确认。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笔试当日上午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公众号),届时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089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麻城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0713-2992658。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分类设考。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初定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科目: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并发布公告。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公众号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麻城市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又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用人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其服务期所在县(市)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网上报名时提交审核盖章的《审核表》扫描件,于笔试当日现场提交审核盖章的《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原件,逾期未交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分]×50%=笔试总成绩。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笔试、面试及总成绩查询

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考生放弃,用人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返)麻人员,将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具体细则询问麻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713-2919027)。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麻的人员,将被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生须签署《麻城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日上交给监考员。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方能进场考试;所有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3-299111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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