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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8:47     浏览量:1103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政府雇员4名,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7.能够吃苦耐劳,适应常年在户外实地督导检查指导工作;

8.具有庄河市户籍(庄河市户籍取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5.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政府雇员岗位的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于2022年9月16日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lzh.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庄河市首尊府邸A座2305室。

4.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考时要形成不低于2:1的岗位竞争比例,当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正反面和本人所在页正反面);

④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⑥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

⑦“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打印纸质版。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9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庄河市首尊府邸A座2305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参加考试人员需出具“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录取原则: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成绩并列者,按面试答题时长由少到多确定人选。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不予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155-4255-551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面试和体检等)请留意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证件不全者或测体温超过37.3℃且不能提供有效健康信息者,不得参加考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录取工作结束,疫情防控按大连市有关要求执行。

3.如受疫情等影响招考事项发生变化,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庄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庄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1-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2、附件2-招聘雇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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