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补充奇台县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检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0名,主要从事核酸采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二、招聘对象
1.应历届未就业毕业生(含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或与实验室检测有关联的其他检验类人员,有核酸PCR上岗证优先录取。经培训合格后主要从事核酸采样及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2.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本县卫生系统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人员;卫生系统临聘人员(含合同制人员),连续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3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二)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1.身体不适合夜班工作、有接触病毒风险的其他人员。2.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人社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书面材料。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上事项,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解除劳动合同。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方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进行,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奇台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获得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中专学历不提供),一寸免冠照片,将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1065875455@qq.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微信群进行反馈。所有报考人员请加入微信群组(群二维码见附件3)。
3.面试。面试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疾控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及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
4.政审。面试合格人员填写《奇台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政审由奇台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政审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5.体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公示。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7.待遇标准。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外工作人员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照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时间安排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2022年9月15日10时——9月20日20时2.面试: 2022年9月23日10:003.体检:2022年9月27日10:00—28日10:004.公示:2022年9月30日—10月4日(公示期5天)监督电话 0994-7221015六、注意事项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通过微信群组通知。2.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回复信息,以防错过审核、面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5.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4-7211903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994-7221015 (奇台县第三纪检监察组)
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