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2〕183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新疆医科大学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智慧教室,硬件设施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智慧化、现代化图书馆和拥有生命科学研究平台、医药研究分析测试平台、公共卫生与健康研究平台、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等先进设施的联合实验大楼,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
学校拥有临床资源丰富,疾病特色凸显,名师名医云集的直属附属医院八所。各附属医院协同发展、整体联动,形成了优势集中、各有特色、分布合理、实力强劲的医疗资源集群,为新疆各族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为国家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医疗服务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科研助理岗位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五、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期满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录用人员与用人所在项目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学历层次确定税前工资标准:
1.本科学历工资为3000元(含个人社保);
2.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为3500元(含个人社保)。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5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单位名称-团队名称-姓名”重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18:00。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3.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6.《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附件3)
7.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70%+试工×30%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将被拟录用,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4.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5.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应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达到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