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鄞州区潘火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基层公共服务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2017年6月及以后毕业, 鄞州区生源且鄞州区户籍 | 不限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15);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潘火街道办事处(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668号509室)。联系电话:0574-83088689;联系人:王老师 。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面试同天进行,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三)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3088689;监督电话:0574-83088565。
潘火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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