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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赴区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9     浏览量:1204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文件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广西唯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服务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培训能力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师范类普通本科学校。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人员的来源是区外相关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人、非实名控制数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名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附件1);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5.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校官网(www.gxvnu.edu.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应聘岗位序号和应聘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毕业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现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区外紧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zsyrsc2020@163.com。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核,使用多媒体PPT、板书方式辅助讲授。

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教材、内容由我校指定,详见附件3。

2.面试

面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实行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自我认知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在该考场同一岗位考试的排名。

3.面试统一安排在现场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到考生本人。

4. 所有城市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官网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

综合考核以访谈、函调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考核职位人数的,或考核合格人员放弃应聘的,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六)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且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将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应聘者顺利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依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应聘咨询电话:

人事处洪老师:0771-3276127

监督电话:0771-324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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