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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16:25     浏览量:866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队协管员、出租屋管理员、计生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本次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政府聘员职务。

6.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

城管执法队协管员

(外勤岗)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法律、管理类专业优先);

2.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优先。

2

城管执法队协管员

(内勤岗)

1.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法律、管理类专业优先);

2.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如对城管执法业务熟悉或有城管执法队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3~4岁;

4.有街镇工作经验优先。

1

出租屋管理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具有应付繁琐和多方面事务的耐心和能力;

3.热爱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能适应夜班;

4.有出租屋服务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2

计生专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护专业;

2.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有街道计生专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1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岗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

具体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4楼

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82240217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报考城管执法队协管员岗的,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黄埔区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

1.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2.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240217。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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