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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县内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浠水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正在处分期(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于2022年9月22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人社微信公众号(gh_9be5872bb580)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9月25日9:00至10月6日17:00。报名窗口于10月6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9月25日9:00至10月7日17: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8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凭缴费凭证与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县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出具。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086-755 18995932451。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9月22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9月22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2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合。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湖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组办〔2021〕6号)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专科及以上”,具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6)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但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 上午(如有更改,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17日8:00至10月22日8:30。
(4)准考证打印网址: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岗位计划取消、核减及保留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6)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及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予以公告。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1:3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未达到竞争比例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县人社局统一公示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10月7日至10月9日期间提交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分]×40%=笔试总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察报告等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待研究后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4285878
投诉监督电话: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53388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0713-4240767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