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江苏

2022年下半年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12     浏览量:1262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2年下半年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下半年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16:00止。报名邮箱: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876051464@qq.com,联系电话:0513-81550390;

(2)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913712553@qq.com,联系电话:0513-85517235;

(3)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419962615@qq.com,联系电话:0513-83571725。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23日09:00~9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9月23日09:00~9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9月23日09:00~9月30日17:3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发指定邮箱。(1)《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义的,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逐个核减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和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网站(szyl.nantong.gov.cn)公告。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着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工作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统一组织实施。

3.成绩发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和面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资格复审和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网(szyl.nant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59000313 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电话:0513-81550390;

(2)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电话:0513-85517235;

(3)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电话:0513-83571725;

(4)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人事处,电话:0513-59001810。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2年9月22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