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四川

关于雅安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0:14     浏览量:697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考调雅安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事业人员3名,职位详见《雅安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雅安市内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8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间若需调整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发布。

报名地点: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A320室(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联系电话:0835—2227926。

需提交资料:报考人员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雅安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审核确认)文件以及相应职称证书(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鲜章);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鲜章,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考调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五、疫情防控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本次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疫情防控事项如下。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

(二)前往报名(考试、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前往报名(笔试、面试)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报名(笔试、面试)前48小时内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五)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笔试、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笔试、面试)点;笔试、面试前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报名、笔试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报名点、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前应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如实填报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附件4)、健康申报表(附件5),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对进入考察及公示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部门(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考试。

(三)办理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考调相关工作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227926。

(五)此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5008312427。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