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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丹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2:02     浏览量:66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undefined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1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人。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30日后出生);

6.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山丹户籍或山丹生源;其他各类社会人员应具有山丹户籍(户口迁入山丹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专职社区工作者在清泉镇党委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城市社区管理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下,从事党建工作和城市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3.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监督活动,深入了解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4.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便民服务、公益项目、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为2400元/月,绩效工资为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00元。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元月起,基本工资增加60元。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每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社会保险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3.其他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有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六、聘用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聘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城市社区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丹县新城区县政府统办1号楼527会议室。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丹外报考人员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0日,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须提交的证件、材料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1632612247@qq.com)。邮件名称为:本人姓名。

3.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 (蓝底);

(5)是退役军人的还需要提供退役军人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参加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若达不到3:1比例,按规定比例减少招聘计划,减少的招聘计划,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报名费收取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1〕1号)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采取笔试方式组织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及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民政局,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组织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笔试)方式,确定末位并列人员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议异者,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6-2721234

县城市社区管理局0936-2901682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民政局

清泉镇人民政府   山丹县城市社区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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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丹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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