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本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纪律审查业务知识的,或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一般应当在拟转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应当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206室)
联系电话:0745-6822772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笔试
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9月29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参加笔试人员均应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22年9月3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后才能参加笔试、面试。
六、考察
考察对象以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高于1:1。考察以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同时征求转出机关意见;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经组织及编制部门审核,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出现放弃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如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45—6822782。
县纪委监委成立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卫星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邱小平、龙葆华、徐冰及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洁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45-6822772)。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九、纪律要求
1.整个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3.被推荐人选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芷江县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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