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1年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含雨花台中学岱山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含雨花台中学岱山高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副高及以上职称,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yhlee@163.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含雨花台中学岱山高中)2021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6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教科研成果。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讲座、公开课、课题等证书(课题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复审(地址:雨花台区紫荆花路66号)。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2:00(节假日除外);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1年10月15日16:00(节假日除外)。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进行,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1)面试由区教育局按照批准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于2021年10月下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网上公示”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人选:教科研成果评分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3)面试办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授课形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教科研成果评分×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取消体检、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雨花台教育局组织科:025-52873631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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