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2年安庆市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招聘公告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迎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yingjiang.gov.cn/)等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22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条件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由海军安庆医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把报名表和本人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一起发至电子邮箱:rlzyb313@sina.com ,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10月13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现场审核时间,审核地点为海军安庆医院一号楼五楼学术报告厅,现场审核时请携带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二张,资格审查合格,现场缴纳招聘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领取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招聘考试费的政策。报考人员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时间:10月14日上午9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查验入场;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专业三基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暂定为笔试成绩(含加分)须达到50分(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3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携带相关证书到海军安庆医院一号楼五楼学术报告厅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迎江区卫健委组织,海军安庆医院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考察工作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军安庆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能在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报到。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至少3天向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推迟报到书面说明,经批准后可推迟报到。如未提交说明,又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迎江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迎江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6-5050291(安庆市迎江区卫健委)
0556-5866804(安庆市迎江区人社局)
0556—5593257(海军安庆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866375(安庆市迎江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