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破解基层人才匮乏的瓶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一)招聘单位:鼓楼区乡公立医疗机构(仙人庄卫生院)。
(二)招聘名额: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名,详见《附件1鼓楼区2022年特招毕业生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3.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4.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各级各类在编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开封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D302室(开封市鼓楼区新华东街20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1份及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2.报名时应提交A4纸打印的《附件2 2022年鼓楼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3.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因疫情问题,请考生时刻关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以公告通知为准。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中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不再举行笔试,组织现有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体检结果确定后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待遇保障和聘用
(一)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的经费补助、编制管理、福利待遇等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精神执行。
(二)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附件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知晓明白各项内容。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二、其他
(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lo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本简章由鼓楼区卫健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各岗位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681993
招聘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2233828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523017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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