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强化产业招引、提升园区项目建设服务水平,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A:专职招商员4名;
岗位B:企业综合服务人员1名;
岗位C:医保窗口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性条件
岗位A:专职招商员
1.男性,25周岁—45周岁(1977年9月至1997年9月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半导体相关专业(集成电路集成系统、电子封装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设计等)、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或具有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能服从不定期的出差安排。
岗位B:企业综合服务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统计类专业,具有财务或统计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岗位C:医保窗口专职工作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及相关专业;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4.将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内,将其它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kfqdangqunju@163.com(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7:00。
四、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的,由招录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招录人员数量及方式。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分,拟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试用期内缴纳相关保险,正式聘用后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岗位A、B工资按照开发区企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岗位A正式聘用后待遇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岗位C工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报到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3314909。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岗位A咨询电话:宋先生13912220110
岗位B、C咨询电话:0513-83314206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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